直销员计酬制度
直销企业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含奖金、佣金、折扣等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直销员具体计酬标准如下:
订单销售额(人民币元)?销售折扣
0-299.99 0%
300-999.99?10%
1000-1999.99?20%
≥2000.00? 30%
直销员禁止以下列方式进行团队计酬:
1、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
2、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
3、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
直销员可以通过以下2种途径进行退货和换货:
一、通过服务网点退货和换货:
1、如果退货,由服务网点收回直销产品并退回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收回退货后,按照直销员提供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直接退款给直销员,退款部分将扣除直销员的当月销售额及销售折扣,并将退货金额汇入直销员账号内,可供直销员提货使用,也可提取现金,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退货;
2、如果换货,服务网点在有库存的情况下按照消费者提供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当天直接换货给直销员;如服务网点库存不足时,立即联系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进行换货,换回后交给直销员,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换货。
二、通过分支机构退货和换货:
1、如果退货,由分支机构收回直销产品后,按照直销员提供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格直接退款给直销员,退款部分将扣除直销员的当月销售额及销售折扣,并将退货金额汇入直销员账号内,可供直销员提货使用,也可提取现金,分支机构应当自直销员提出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退货;
2、?如果换货,由分支机构收回直销产品后,按照直销员提供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直接换货给直销员,分支机构应当自直销员提出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换货。
第一条总则
为了更好地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及《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报备内容
1、保证金存缴情况;
2、直销员直销经营收入及纳税情况。包括:直销员按月直销经营收入及纳税金额;直销员直销经营收入金额占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比例。
3、公司每月销售业绩及纳税情况;
4、直销培训员备案。
第三条信息报备方式
公司获得直销经营许可后,每月15前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工商总局报备上月必须报备的内容。
第四条信息披露内容
1、公司直销员总数,各省级分支机构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
2、公司分支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服务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3、直销产品目录、零售价格、产品质量及标准说明书;
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公司应披露其取得相关认证、许可或符合标准的证明文件。
5、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
6、直销产品退换货办法及退换货地点;
7、售后服务部门、职能、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
8、公司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中关于公司和直销员的权利、义务,直销员解约制度,直销员退换货办法,计酬办法及奖励制度,劳动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规定;
9、直销员培训和考试方案;
10、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处理情况。
第五条信息披露方式
1、公司获得直销经营许可后,应通过自己的中文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公布必须披露的信息。公司直销信息披露的中文网站暂定为:www.apollo.com.cn公司的中文网站与直销行业管理网站链接。
2、如果披露的信息内容有变动,公司应在相关内容变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在获得许可)后一个月内及时更新网站资料。
3、正常情况下,公司于每年四月份以企业年报的方式,在自己的中文网站上公布必须披露的所有信息。
第六条相关承诺
1、保证在得到商务部批准直销经营后,三个月内按相关规章向商务部报备。
2、保证公司及分支机构、直销员所销售的产品说明与公司网站披露的信息内容一致。
3、保证公司与直销员所签定的合同,以及与直销有关的宣传材料与公司网站披露的信息内容一致。
4、如果公司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愿意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接受处罚。



